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增强办学活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现将本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
(二)应以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求为重点,以专业结构整体优化为目标,进一步优化我校学科专业结构,努力形成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
(三)应符合我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学校的发展规划,具有一定的办学基础和相应的学科支撑,具有比较广阔的社会需求和发展前景,同时有利于突显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申报条件
(一)有详实的专业设置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有明确的专业培养目标和符合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
(三)能配备完成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生师比满足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一般应有相关专业为依托或已形成较为明显的专业优势;
(四)初步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基地等办学基本条件。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调研论证
拟新增专业上报前,各教学单位要对专业人才需求进行深入、细致调研,对生源状况和毕业生就业形势做出充分论证。
(二)申报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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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内 容 |
负责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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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5月8日 |
论证拟新增专业 |
相关教学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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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6月3日 |
完成申报材料 |
相关教学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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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6月16日 |
完善申报材料 |
教务处
相关教学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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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6月27日 |
校内审议和公示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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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6月30日 |
学校审定、发文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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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7月31日 |
完成网上平台申报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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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8月31日 |
网上平台公示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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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初 |
纸质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
教务处 |
四、填报说明
申报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内的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专业代码含“T”),须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见附件1);申报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内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含“K”)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本科专业,须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见附件2)。另外,除以上申请表外,各专业还应完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平台所需的其他各项材料(见附件3)。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牛萌萌,联系电话3011868。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平台所需材料
教务处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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